锻件在热处理时炉内就发现过热,可采取从过热温度空冷到火色消失的温度(约500~550℃),立即再加热到所规定的退火温度。锻件厂发生过热的锻件,可采用正确的规范再进行一次正火或退火,以重新细化它的晶粒。过热不严重的锻件,可采用一次正火;而较大的锻件可采用两次正火(Ac3+50~70℃)。锻件厂对过热较为严重的锻件,可采用二次正火,次Ac3+100~150℃;第二次Ac3+30~50℃。防止过热显得特别重要,这就要求选择恰当的加热温度和加热及保温时间,严格正确地执行加热规范。
锻件厂应及时检修控温仪表,正确安装热电偶,以避免加热温度过高。当锻件加热温度高到接近金属开始熔化温度,这时不只是晶粒粗大,而且还会造成奥氏体,晶粒边界严重氧化和低熔点组成物的熔化,破坏了晶粒间的相互联系,以致锻件报废,这种现象称为过烧。锻件厂在加热过程中从钢材里冒出火花,观察组织发现沿晶界处产生熔化或氧化现象,此时强度极低,已无法使用。对于过烧件无法补救,只能报废。
过烧组织使锻件性能严重恶化,极易产生裂纹,所以过烧是不允许的热处理缺陷,因此,在热处理生产中要严格防止锻件出现过烧。锻件的过热和过烧都是加热温度过高引起的,预防办法是要制定正确的加热温度;经常检查仪表,以免仪表失灵造成过热和过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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